留學期間能否打工之歐亞篇
留學期間能否打工之歐亞篇
時間:2015-02-02 15:07:08 閱讀次數:1270

    很多到國外留學的同學都想在課餘時間,找份兼職,這樣不僅可以給自己帶進一筆收入,還能讓自己更好地積累當地人脈,提升自己的語言能力。

 

    今天我們就為大家總結一下在英國、德國香港、新加坡、日本的留學生打工規定,千萬不要打黑工哦!

 

    英國

 

    到英國多久可以開始打工

 

    很多同學都會問,到英國多久,才可以找工作呢?其實,並不是同學們一到英國就可以找兼職的,同學們必須遵循移民條例的規定才能在留學期間工作,但若你的課程時間短於六個月,一般來說是不能工作的。

 

    如何判斷在英國學習期間是否允許工作?

 

    首先請查看你護照上的簽證、入境戳印、移民蓋章或者英國居留許可,上面的內容是你在英國期間的活動要求,包括是否允許工作。若你的護照上寫有:“不享有公共基金福利待遇,工作及任何變動必須得到批准。”(no recourse to public funds.work and any changes must be authorized)這表示你可以工作。這種措辭的條款稱為“限制”,一般是對於學生而言的,意思是你在某種情況下是可以工作的。

 

    可以做何種工作?

 

    若同學們只是被“限制工作”(restriction)而非“禁止工作”(prohibition)

 

    在學期間,你一周內最多可以工作20個小時,

 

    假期中,你的工作時間不限。

 

    但是,以下的行為是禁止的:參與商務買賣,自雇,作為職業的運動員參與比賽或職業的演藝人員進行演出。

 

    德國

 

    在德國留學讀書期間原則上是允許打工的,但不允許一年四季都去打工。持短期簽證學習語言課程的人不許打工。平時打工有時間限制,每年的打工時間不超過240個半天或120個全天。

 

    香港

 

    根據《入境規例》( 香港法例第115A ) 第二條,以學生身份來港的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雇傭工作。非本地學生從事實習工作和兼職工作的限制由 2014 3 17 日起進一步放寬。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或非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非本地學生,只要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便可從事實習工作,但須符合以下條件:

 

    實習工作必須與學科╱課程有關,而且須經學生就讀的院校安排或批准;及

 

    實習工作為期最長一個學年,或有關全日制學術課程正常修業期的三分之一時間,兩者之中以較短者為准。

 

    以上所述的實習工作,在工作性質、薪酬水準、工作地點、工作時數和雇主方面,均不設限制。

 

    至於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副學位課程的非本地學生,只要修業期不少於兩個學年,亦可申請從事有關的實習工作,但須符合以下條件:

 

    實習工作必須為強制性及與學科/課程有關,而且須經學生就讀的院校安排或批准;及

 

    實習工作為期最長六個月。

 

    此外,修讀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非本地學生(不包括交換生)可於其有效獲准逗留期限內:

 

    ·在有關學年的整段期間於校園擔任兼職工作,每星期不超過 20 小時;及

 

    ·在暑假期間接受聘用,工作時數和地點沒有限制。

 

    新加坡

 

    在新加坡,對留學生打工是有規定的,一般私立大學的學生是不允許兼職打工的,理工學院和公立大學的學生可以每週打工平均不超過16小時,但事先必須獲得所在學校的同意。在放假期間,這些學生可以全時打工,並且不用到人力部申請工作許可證。

 

    韓國

 

    韓國是一個允許打工的國家,按照韓國法律規定,初到韓國前半年是不允許打工的,後期可以在學習的同時合法的打工了(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首先保證學校的出勤率合格)。

 

    日本

 

    1、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

 

    如果要打工時,請事前到入國管理局去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只要申請一次,再換工作時也有效。另外下次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時,可以同時申請這個“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更新。

 

    申請的必要表格和檔有: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在入管的窗口有),護照(只提示),外國人登陸證證明書(只提示),免費。

 

    2、打工的條件

 

    對於持有“留學”居留資格的人要打工時,在以下的時間範圍內是被充許的:

 

    128小時以內。在暑假、寒假等各學校所規定的長期休假期內是:140小時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