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自費去美國留學的同學越來越多,而打工的目的與意義除了掙零花錢外,更多的是可以借此儘快地融入當地社會,體驗當地生活。但是在美國留學期間要注意合法工作。下面給大家介紹美國留學生打工四大方式。
校內打工
校內打工是相對容易獲得機會的。所有留學生們都具備校內打工的資格,而且美國高校的宗旨就是在校內的工作崗位上多聘請本校學生,少聘請外來人員。國際學生可以在校內每週工作20個小時,假期可以工作40個小時,每小時工資一般不得低於5美金。主要校內打工場所為學校的餐廳、圖書館、便利店、電腦房、學生服務中心等。如,美國大學圖書館為學生提供的工作機會很多。
圖書館環境單純,工作任務也不重,還可能近水樓臺先得月飽覽群書,是最理想的半工半讀的地方。但也由於這類工作的熱門,留學生到校後最好儘早到圖書館詢問有關資訊。此外,美國大學的電腦房通常會聘很多學生擔任助理,為使用電腦的學生提供資訊和現場説明。如果你是一個精通電腦的留學生,就可考慮去學校的電腦房申請當助理。在校內打工無須交稅,假期可以在校外打工。
學校的實習專案
在上學期間,完成大部分課程以後,或者在假期期間,美國大學可以提供Curricularpracticaltrainingprograms(CPT),時間總和是一年,可以分幾次使用。CPT是美國大學的實習項目,在CPT期間,學生是fulltimeposition,和實習所在公司或機構的員工享有同等待遇。
CPT不但可以在金錢上滿足留學生的生活,對畢業以後找工作也非常有幫助。但是原則上,CPT的工作必須與所學專業相關,這有兩層解釋:
1.實習是所在program的一個組成部分,也就是說實習是必需的,這種情況相對較少;
2.就是在外面工作,同時註冊1-N個學分的實踐課,學分並不是畢業必需的,但是必須註冊,第2種情況發生的概率比較高。
校外打工
專家提醒留學者,持有美國F-1留學生簽證的學生,校外打工受聯邦法所規範。
首先最重要的是學生獲准來美是為了進行學習和研究。他們在入境之前必須證明自己有能力負擔學習和生活的開銷,所以不應預計自己會獲准“校外打工”。
其次是學生在入學後遭遇“嚴重的經濟困難”,或者在國土安全部所規定的“緊急環境”之下,才會獲准校外打工。
另外學生必須至少已在校就讀一個學年,而且學業成績良好,並且是無法獲得“校內打工”的機會;或者“校內打工”的薪酬不足以支付學生的財務需要,只有在這些情況下,才可以獲准校外打工。校外打工的工時,每週不得超過20小時。
此外,授權校外打工的有效期限,通常是一年。如果學生正在校外打工之中,而他的獲准打工時效性已過,那他就不能再繼續打工了。F-1學生應在其“授權就業卡”失效之前6個月到90天之內,就開始向公民身份與移民(微博)處申請更新EAD卡。
畢業後短期實習
它是美國政府給予在美完成學位後的國際學生從事相關專業的一段工作實習時間,一般為1年。近兩年應用學科,包括工程應用、數學等OPT-OptionalPracticalTrain-ing時間提升到了29個月。
OPT為期一年,有大學的InternationalOffice幫助國際學生提交美國國土安全局申請。有效日期為國土安全局通過審批之日起以後365天。不過必須在OPT有效起始日期三個月內找到工作,否則3個月後OPT自動失效。
留學生可以在確定畢業的那個學期中提前申請OPT,也就是pre-OPT,這段時間的OPT是不計入那三個月的找工作時間的。如果三個月時間實在找不到,可以隨便找一個志願者工作,這也是可以延長OPT時間的。以上就是美國留學生打工四大方式的介紹。